倒在地上翻滚,抱着膝盖乱蹬,就像一条濒临死亡的鱼。当他涕泗横流、惨得无以名状的时候,他好像听到耳畔,有个温柔的声音在说:“小东西,别怕我……我不会像惩罚他们一样伤你……我喜欢你还来不及……”那是他们初见时,偌蓝爱怜的第一句。
“住手!住手啊大奎嫂子!”说话的这姑娘叫落凤。没错,她就是那个被雪锦喊来伺候,结果含破茎皮,后来又跪在偌蓝腿间、发了一晚上春梦的丑姑娘。
落凤之所以叫落凤,意思是希望她早日落到一根对的高枝儿上,如同凤鸟归巢般,能有个好归宿。可这姑娘小时候玩耍,半边脸上不慎烫了个大疤,这一辈子,恐怕都找不着合适的高枝儿喽。落凤的父亲早亡,她又没嫁男人,故而不在报复寻仇的行列。
她听闻了雪锦落难的消息,丢了手里的活计,就一路气喘吁吁地赶来,为的就是要报答大祭司的恩典。
当她义无反顾地奔过来,毅然决然地张臂挡在雪锦跟前的时候,昔日里玉容娇俏的小尤物,已痛得生不如死,仰面朝天、半死不活地翻着白眼了。
“你们不要这样对他!大祭司是个好人!人不是他杀的啊!这么多年来,他和他的师尊一起,乞求天神保佑咱们大家出海平安,难道他不是我们村子的恩人么!大家为什么要这么对他啊!”她边说边心疼地抹着泪,把不成人形的雪锦扶坐了起来。
“落凤你让开!你别挡姐姐们的道儿!这小贱人不是个好东西,他跟鲛人是一伙儿的!”大奎嫂子的香头依然冒着缕缕的浓烟,如同她非要置雪锦于死地的执念。
“我不让我不让!他与不与鲛人是一伙儿的,我不知道;可我知道,我娘亲的病,是靠着朱衣殿拨赐的赏钱治好的,大祭司他救过我娘的命!我们现在住的大宅子,也是大祭司送的,没有他,我和我娘忙碌一辈子,也过不上如今的好日子!大祭司是我全家的恩人。嫂子你要泄恨,那就烫我的耳朵吧!反正我的脸已经这么丑了,耳朵再烫坏了也不打紧!只求你们别再伤害大祭司了,求求你们,求求你们了……”
尚存着一丝心力的雪锦,在迷迷糊糊间觉得好笑。他曾经最看不上眼、把她当个贱奴一般、随手施舍了一点怜悯的丑姑娘,居然是他落魄时,唯一肯站出来为他说话的人。而他大手一挥、完全不值一提的举手之劳,竟成了救自己于苦海中的最后一点希望……
*
两个月后。
雪锦的耳朵终究是保住了,虽然上头留了几个丑陋的疤。如今他坐在和暖的日光下,望着落凤脸上的疤痕笑,越看越觉得美。他想起偌蓝曾说过的那句“心地善良的姑娘,都是美的”——果真是一点儿也没错。
最终,他将朱衣殿拱手让了出去。让那些自愿活在梦中的人们,跟随着装神弄鬼的夔汴,继续做他们的春秋大梦去吧!
落凤也心甘情愿搬出了大宅,将变卖宅子的银两分给了村人,用作抵罪补偿的丧葬钱,他们这才放过了奄奄一息的雪锦。落凤虽然没有了爹爹,可经此一劫,她多出了一个相亲相爱的“干弟弟”。
雪锦与落凤一道,搬回姑娘过去破旧的小屋里住着,帮她照顾体弱多病的干娘。雪锦这才头一次体会到,有娘亲的日子可真好啊,过去他怎么没发觉呢?
他每日与落凤一起磨着梨膏糖,将融化的糖水,捏塑成这种各样、娃娃们见了会乐开花的形状。有花儿,有鸟儿,时不时的,他也会捏出一条又长又粗的鲛人尾,捏在日头下,痴痴地对着看。他会伸出粉红的小舌尖,偷偷地舔上一口——嗯,真甜。
他晚上终于不再做恶梦了。他如今过得很开心,心里头又踏实,又安定。只是偶尔、很偶尔地,他会怅然若失地遥望着大海的方向,想念起那片珠贝装点过的石崖上,曾萦绕着十里幽昙的芳香。
那一天,当他蹲在地上,晒着一颗不知从哪里捡回来的鲛人珠,摩挲着指尖,万分留恋地擦去其上的灰尘,一张圆圆的伞面,悄悄覆住了他的影子。
他不敢置信地扭头仰望,只见一个银丝裹肩、紫眸深邃的男人,不知不觉站在了他的身后。随风飘舞的长发,拢着一个伟岸高大的身形,晶瞳里含着久违的笑意,男人说,来接他回家。
(正文完)
*
后记
我的文章,在满足人皆有之的“食肉动物性”的基础上,还是希望能给你提供一点点、“超脱于肉欲之上”的思考余地。自从写了《勃大精深》集之后,我很少写后记,因为我觉得读者来意分明,对作者的长吁短叹并不关心。但这次我想写一写,拓展一下本文对人性与社会的洞悉深度。
如果将《鲛饵》与《邪神》对比来看,你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:同样是在攻面前、显得相对弱势的少年,一个是“善”过了度、成了所谓“白莲花”的小莲,一个是“恶”过了头、堪比蛇蝎心肠的雪锦。两人皆是在去了攻的地盘后,再次回到了村子,接受了身心打击,从而彻悟出攻的好。
可为何前者那么善,却被整个村子欺负排挤;而后者那么恶,我